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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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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机构: 南川区市政园林局
  • 电 话:023-7141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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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12

邮编:408400

公开信箱: Ncszj2005@163.com

公开电话:71417299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市政维护、环卫、园林、公用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和本区关于城市市政维护、环卫、园林、公用及市容环境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报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区政府资金安排,负责编制、上报全区市政维护、环卫、园林、公用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园林、公用、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

(四)负责城市道路、广场、桥梁、路灯、人行护栏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依法审批的行政管理。

(五)主管城市供气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区义务植树工作及游艺机、游乐园的行业管理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并协调有关工作,参与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工作。

(七)主管本区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的行政管理工作。

(八)主管本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九)主管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使有关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市政维护、园林、城市公园、公用、环卫事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市政园林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宣传、信访、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意见和提案;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市政维护、城市绿化、环卫、公用、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秩序;负责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活动。负责编制和上报全区市政维护、园林、公用、环卫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园林、公用、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负责本系统相关项目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市政设施科: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广场、桥梁、路灯、人行护栏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气行业管理,负责供气行业的资质审批;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依法查处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案件和违犯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行为;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城市规划和拟定工作。

(三)市容环卫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市容、环卫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活动,组织举行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庆日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的设置审批;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工作;负责进城车辆的清洗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环卫、市容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行为;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城市规划的拟定工作。

(四)园林绿化科(挂区城区义务植树办公室和区城市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规划部门制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公园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园林植物保护、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区义务植树工作;审查和批准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负责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依法查处破坏园林绿化的违法案件和违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行为;组织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城市规划的拟定工作。

(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指导本部门的行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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