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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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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机构: 商务局
  • 电 话:023-71422434
  • 网 址:http://nanchuan.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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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川区新华路5号  邮编:408400   
网址:http://nanchuan.mofcom.gov.cn/   
公开电话:(023)71422434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商业改革、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措施;监督指导规范流通和市场规划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实施;制定全区商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的协调发展;调查研究流通秩序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区外出和外地来本区举办大中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城乡市场的开拓;管理、组织各类促销活动。  (四)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中型商场、大中型市场和审批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措施。   (五)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   (六)负责全区商贸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规划建设,以及电子化流通领域中的宏观管理指导;指导全区商贸流通、食品工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商业现代化。   (七)制订肉、菜、糖、成品油等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办法和措施并加强指导;负责安排落实重要商品的储备和副食品风险调控基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   (八)负责酒类流通管理,贯彻执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负责屠宰行业管理;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学危险物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重要商品经营和生化制药生产资格的认定;负责老旧租赁业、拍卖业、旧货业、社区服务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汽车更新、废旧金属回收、散装水泥推广、木材节约、民爆器材等物资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商贸流通工作。  (十)指导副食品生产的发展,编制发展战略规划;指导重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负责品牌开发和管理,推进名牌战略。   (十一)拟定全区外经贸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外经贸进出口业务;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以及WTO相关知识、政策的宣传和介绍。  (十二)管理全区进出口商品有关工作,遵循外经贸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全区外贸出口和吸收外资目标指导计划的实施、推进和完成。  (十三)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跟踪、监测外经贸运行情况,定期向区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并及时提出对应措施;按国家规定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和协调外商投诉工作。  (十四)负责“三资”企业的管理、协调和稳定,外资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等。  (十五)负责争取和统筹安排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发展促进资金。   (十六)负责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  (十七)管理区粮食局。  (十八)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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