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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川区东城办事处长亭社区韦家巷7号
邮编:408400
公开电话:023—71423581
一、机构职能
南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化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等)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技术监督。其职责内容:
(一)负责行政辖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二)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药品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含各类诊所)的药品质量,发布辖区内药品质量通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它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
(四)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五)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规,负责辖区内药品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六)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医疗单位药剂管理规范,依法初审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医疗单位制剂室、医用生物材料、卫生材料《许可证》。
(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实施,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年度验证资料的初审和现场审查。
(八)组织规划药品零售网点建设、审核发放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
(九)负责对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和使用的日常监督。
(十)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定的行为和责任人。
(十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违法、违规案件举报。
(十二)对辖区内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注册、登记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的初审工作。
(十三)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
(十四)承办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市场监督科(药品稽查队)、食品安全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