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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川区南大街78号
邮编:408400
公开电话:71439670、71411607
公开信箱:ncsajj@126.com
机构职能
(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审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事故处理权限批复结案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的专项安全监管工作;对其它行业履行综合监督职责。
(四)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煤炭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对擅自从事煤矿生产行为进行打击。
(五)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或协调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培训。并对其安全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炭工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使《煤炭法》赋予的煤炭管理部门职责,依法强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经济、技术的分析;煤炭行业经济统计工作。
(十一)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应用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重庆市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